收到用于非应税项目的增值税发票怎样处理或操作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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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回复:增值税发票抵扣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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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:(1) 您好!您的提问不够清晰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)第十条的规定: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: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、免征增值税项目、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。 |
鄂州大正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
联系人:陈经理
电话:0711-38880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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