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“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”,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、收割和动物的饲养、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;像我们公司是承包人家的林地(树是人家种植的),在林地中我们公司自己收割出来农产品进行销售,我们销售这些农产品需要纳增值税吗?我们这样的销售行为属于“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”吗??谢谢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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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回复:“农业生产者”的定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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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:(1) 您好!现针对您所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(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)的规定,农业生产者,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。农产品,是指初级农产品,具体范围由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确定。因不清楚您企业的具体情况,涉及具体征管问题请向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。 |